地方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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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更新和建筑改造的政策考量

发布日期:2022-05-23

“留、改、拆”已成更新基本原则


2019年11月,总书记在上海视察,提出要像对待“老人”一样,尊重和善待城市中的老建筑,保留城市的历史文化记忆。2017年,上海率先提出在城市建设中,从“拆、改、留”转变为“留、改、拆”,以保护为主的城市有机更新方式,这样的一个原则和理念,目前已经作为我国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改造的基本原则。需要说明的是,我给大家介绍的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的政策,都来自于各地的实践,在办公室不可能闭门造车来总结并提出这些理念方法和制度要求。


我国的城市更新政策,源于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要求和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要求,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就提出,城市有许多历史记忆,特别是一些历史悠久的老城区是最宝贵的,不能因为浮躁无知而破坏。到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,就明确提出,要有序的实施城市的修补和有机更新,解决老城区环境品质下降、空间秩序混乱、历史文化遗产损毁等问题,促进建筑物、街道立面、天际线、色彩和环境协调、优美。通过维护加固老建筑、改进利用旧厂房、完善基础设施等措施,恢复老城区功能和活力,也提出了要恢复城市自然生态,改变城市建设中过分追求高强度开发、高密度建设、大面积硬化的状况,让城市更自然,更生态,更有特色。